關于組織申報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3-01   作者:

各相關學院、科研機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論述,改革哲學社會科學科研組織模式,提升哲學社會科學原始創新和“四個服務”能力,推動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走在前、做示範,根據江蘇省教育廳發布的《省教育廳關于啟動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試點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将bat365平台官方网站有關申報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堅持正确政治方向、價值取向、研究導向,高點謀劃、高端起步、高質發展,瞄準國際學術前沿、國家重大戰略和區域發展需求,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提供思想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重大需求引領。緊緊圍繞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重大戰略需求聚焦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推進知識創新、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加快自主知識體系建構與咨政服務能力提升。

(二)堅持學科交叉融合。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内涵式發展,充分利用先進科學技術,打破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壁壘與邊界,實現多學科交叉融合,将實驗室打造成哲學社會科學原始創新策源地、高端人才集聚地和實驗成果轉化地。

(三)堅持研究範式革新。改革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組織模式,以實驗為引領,借助新技術方法和先進工具設備,突破傳統方法限制,開展有組織科研,為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提供新範式,注入新動能,産出原創性、标志性重大研究成果。

三、建設數量及周期

采取先行先試、有序推進的方式,首批遴選10個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進行試點建設,其中重點建設實驗室5個、培育建設實驗室5個。每輪建設周期為5年,其中含試運行期1年。實驗室建設實行定期考核、優勝劣汰的動态管理機制。在建設周期内,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四、建設目标

建成一批前沿性、跨學科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形成建設标準和管理範式,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培育若幹個實驗室進入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建設行列。

五、申報機構資格

(一)依托學校要高度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具有較強哲學社會科學實力,在國家“雙一流”和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文理工農醫交叉融合、科研改革創新、培育和支持實驗室等方面成效明顯。

(二)具有多學科交叉融合基礎,至少涵蓋2個(含)以上一級學科,主要依托學科須為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原則上應為“雙一流”建設學科、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四期項目、“十四五”江蘇省重點學科,其他依托學科中應有自然科學類學科。

(三)應為學校相對獨立、運行規範的實體研究機構。實驗室管理制度健全、内部運行有序,具有專職管理人員,擁有相對獨立的人、财、物使用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管理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充分發揮作用。未來發展規劃清晰,成效可預期、可檢測。

(四)具有解決重大問題的科研實力、鮮明的實驗研究特色、明确的主攻方向、創新的研究方法、先進的技術手段,在相關學科領域有紮實的實驗研究基礎。主動服務國家和地方戰略,已取得體現學科交叉融合、認可度高的重要理論研究成果和實踐創新成果。成果轉化渠道暢通,服務成效顯著。

(五)具有滿足研究需求、長期積累、來源渠道穩定的數據資源,數據管理安全可控,無知識産權争議,符合有關系統安全等級備案要求。能夠自主設計開發建設相關數據庫和應用軟件,數據分析、處理和研究能力較強。

(六)具有穩定的、結構合理、學科交叉、梯隊銜接的高水平複合型科研隊伍,專職研究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實驗技術和方法專長的專職研究人員不少于1人。

(七)實驗室負責人應是本領域的學術帶頭人,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突出的科研能力、優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

(八)具備良好的辦公條件、科研實驗條件和基礎保障條件,原則上總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人員與用房相對集中。具備充足且先進适用的實驗設備、完善的配套設施及相應的實驗環境。具有穩定的經費支持渠道,學校對重點建設實驗室支持經費每年不少于200萬元、培育建設實驗室每年不少于100萬元(不包括人才引進、場地使用等費用)。依托學校在實驗室高層次人才引進、研究生培養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九)具有開放性和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協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學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會資源,開展聯合建設或聯合攻關。具備社會服務條件,在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國際交流方面有較好基礎。

(十)政治方向、價值取向、研究導向正确,師德師風和學術生态良好,學術風氣端正,無不良記錄。

(十一)以下情形不在申報建設範圍:(1)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教育部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教育部國家級虛拟仿真實驗室、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及其他部委建設的有關實驗室。(2)省級重點實驗室、省重點高端智庫和重點培育智庫、省部共建高校協同創新中心、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

六、申報單位和申報限額

(一)面向全省本科高校,每校限申報1個實驗室。

(二)已立項建設的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可按正常程序自願申報并直接認定,不占用所在高校申報名額和全省立項建設名額。

七、申報工作要求

(一)各申報機構對照資格條件自願申請,申報時不區分重點建設實驗室和培育建設實驗室。申報機構按要求填寫《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附件1)、《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2)、《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活動情況說明書》(以下簡稱《說明書》,附件3)于2024312日(星期二)前将簽字蓋章的紙質《申報書》相關附件材料(一并裝訂成冊)8份(其中1份學院簽字蓋章社科處留存)《一覽表》2份(其中1份學院簽字蓋章社科處留存)、《說明書》1份,提交九龍湖行政樓112社科處,電子版同步發送至郵箱1210258287@qq.com。系統填報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申報機構要切實承擔管理審核責任,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嚴格對照申報資格要求進行申報。申報機構應具備實驗室性質,杜絕臨時拼湊。

(三)各申報機構要确保申報材料真實性,網上提交的《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内容須完全一緻。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四)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

(五)各申報機構須于截止日期前報送電子和紙質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校社科處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許曉雨、周雨卉,025-52090240

省教育廳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靖遠,025-83335678,過琳,025-83335363,郵箱:szc5678@126.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廳社政處 1513-1室,郵編:210024

附件1: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申報書.docx

附件2: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申報一覽表.xlsx

附件3: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活動情況說明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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